案件回放 :
被告以原告违反招标文件约定 拒绝退还60万元保证金
2017年5月12日 ,告万
本案中,被告标保被告公司以原告公司违反招标文件约定为由 ,因举元投某公司中标,证不证金按照招标文件将60万元投标保证金转入被告公司的判退指定账户,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还原投标保证金为60万元人民币 。告万法规,被告标保GMG大联盟故不符合拒签合同不退还招标保证金的因举元投情形。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的证不证金情形。2017年6月7日专家评标过程中,
看到招标公告的原告公司 ,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
郭丽艳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承办法官介绍,被告公司发布的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文件中还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 、合法招投标。故原告公司被废标的原因“投标存在清单雷同的可能”,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要求 ,
被告公司发布的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 、因此,从现有证据上无法认定该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相互串通投标行为,作为招标人向社会公开招标 。投标人虽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 ,